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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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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下午河池大化县珍桂大米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来源: 点击次数:642次

    广西新柳邕20201003期大米竞价采购交易会交易公告

    受委托,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农品易拍平台(以下简称农品易拍平台)定于2020年10月13日15:00举行20201003期大米竞价采购交易会。 (红色字体为重点提示内容,请仔细阅读)

    一、竞价采购标的物

    珍桂大米共90.000吨,日入库能力:90吨/天,详见以下清单:

    品种 颗粒形状 产地 国标
    等级
    稻谷生产年度 大米生产日期 数量(吨) 包装要求 交收仓库、仓号及地址 是否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包装物 定量
    珍桂大米 大颗粒 广西 三级 2018-2019 2020年10月 90.000 编织袋 50KG 河池大化县建丰路320-1号
    大化县粮食购销公司粮库15仓
    需开普票
    合计 90.000        
    备注:1、本地参考入库费用20元/吨,买卖双方可自行协商;
          2、包装物要求:必须使用卖方统一商标的原厂新袋,包装物不除皮不计价; 
          3、卖方在参与竞卖前必须提供样品供买方看样。

    二、竞价采购标的物的具体质量指标

    符合GB1354-2018三级标准。加工精度:适碾,碎米总量≤30%(其中小碎米≤2%),不完善粒≤5%,水分≤14.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0.02%),黄粒米≤1%,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30[(KOH/干基),mg/100g]。食品安全指标达国家标准[其中镉(以Cd计)/mg/kg≤0.2;黄曲霉素B1/μg/kg≤10;磷化物(以PH₃计)/mg/kg≤0.05;无机砷(以As计)/mg/kg≤0.2;敌敌畏/mg/kg≤0.2]。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

    三、完成入库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四、货款结算日期   每个标的整仓入库完毕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五、报名条件及截止时间

    1、从事粮食经营业务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报名竞卖。首次报名者须先按规定提交相应的交易商登记表及有关材料申请注册成为本平台的交易商。竞卖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2:00。

    2、交易方式:在线交易。

    六、交易须知及其他注意事项

    1、竞卖保证金标准:11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预交的手续费10元/吨)。

    2、竞卖交易手续费标准:按成交额2‰收取,成交时由竞价系统从卖方交易商的可用资金中自动完成扣收。交易手续费一但收取后将不因违约、短少而退还或部分返还,不成交不收手续费。

    3、竞卖交易商需根据自己计划供货的数量于资金划入截止时间之前划入足够资金以作为保证金及成交时支付交易手续费用途,以取得交易资格,确保能正常交易。

    4、资金划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2:00。

    5、保证金划入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市和平路支行

    户名: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帐号:45001623767050701914

    七、竞价流程

    交易开始后,竞卖交易商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按照每吨5元的整数倍递减出价,120秒基本时段结束后,开始对该标的当前最低价进行30秒倒计时,出现新报价后,前一价位的报价自动失效,重新进行对最新价进行30秒倒计时,直到无人出价,倒计时结束,最后系统自动以标的物的全场最低报价作为该标的物的成交价格。在起始价位上无人出价时,即标的物流拍。

    八、交易须知及其它注意事项

    1、参与的交易的各方须共同遵守本公司的《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参与交易前须认真阅读交易会的交易公告,承认并遵守交易公告之所有相关规定,接受农品易拍平台的监督和管理。

    2、报价为指定交收仓库内包装交货的报价,入库责任及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须由卖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买卖双方应在指定的交货仓库车板上对货物质量进行常规指标抽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指标除外),入库完毕后,由买卖双方共同组织抽样送广西区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3、报价单位:元/吨,货币为人民币。

    4、货物的交收与货款的支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完成,买方交收仓库须按其日入库能力及时安排接收货。实际交货数量以买方交收仓库的计量衡器为基准,货物重量一律以散装计重,计重所发生的必要费用一律由卖方承担。如过磅时连带包装物的,还需除掉包装物重量计重,包装物计重标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议定。

    5、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卖方向本公司提出申请释放原成交时冻结保证金,本公司经与买方确认后,凭买方的确认函释放冻结的保证金。若双方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时,本公司有权依照具体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后再释放已履约部分的保证金。

    6、交易商在工作日以电话、信息等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出金申请,本公司按照流程,根据交易商注册时《交易商登记表中》的“指定结算账户”办理资金划出;正常情况下,交易商在提出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无误后,本公司将于三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商出金业务;特殊情况下,本公司办理出金业务时间顺延。

    九、联系方式

    电话:17707721870、17707721871、0772-3262183、传真:0772-3262652

    联系人:陈先生(13768895922)、徐先生(13317883774)

    电子邮箱:npepai@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瑞龙路99号

    特此公告。

    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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