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播报
当前位置:首页

二级页面左侧小广告招商
推荐新闻

    中药材明确二氧化硫残留标准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0日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次数:1438次

    记者27日从国家药典委员会获悉:《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以下简称“增补本”)工作已完成,其中首次对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增补本明确,中药材及饮片(矿物来源的中草药材除外,下同)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下同)不得超过150毫克/公斤,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公斤。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屠鹏飞表示,目前我国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的基本状况大多以个体农户为主,硫磺熏蒸法仍然是传统习用的简便、易行方法。在中药材加工过程中,硫磺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可以杀死药材内的害虫,抑制细菌、霉菌的活性,形成的亚硫酸盐类物质具有抗氧化作用,有利于中药材加工贮藏。

    “亚硫酸盐可作为抗氧化剂适度添加到食品中,但硫磺过度熏蒸药材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屠鹏飞介绍,因此才设定残留限值以防止滥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公司荣誉 | 下载中心 | 互动专区 | 投诉建议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部分图片和资讯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2025,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桂ICP备15007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