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同意自12月12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12月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在江西省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同意自12月10日起在江西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12月1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同意自12月12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12月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在江西省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同意自12月10日起在江西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